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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最新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2)

来源:中国设备工程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0.10临时设施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工程和临时仓库、生活设施等建(构)筑物的建造

2.0.10临时设施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工程和临时仓库、生活设施等建(构)筑物的建造、维修、拆除的摊销或租赁费用,以及铁路码头租赁等费用。

2.0.11招标投标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工程设计、施工分包等招标投标的费用。

2.0.12咨询和审计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社会中介机构的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工程审计等的费用。

2.0.13检验检测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工程检测、设备检验、负荷联合试车费、联合试运转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的费用。

2.0.14系统集成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如网络租赁、BIM、系统运行维护等)。

2.0.15财务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内提供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工资支付担保以及可能需要的筹集资金等所发生的费用。

2.0.16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专利、专有技术、商标以及特许经营使用权发生的费用。

2.0.17工程保险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内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施工企业的人员、财产、车辆保险费。

2.0.18法律服务费

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内聘请法律顾问以及可能由于仲裁或诉讼聘请律师代理等的费用。

2.0.19暂列金额

发包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项目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项目建设期内超过工程总承包发包范围增加的工程费用,一般自然灾害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以及超出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外的价格波动等因素变化而增加的,发生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

2.0.20项目清单

发包人提供的载明工程总承包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总承包其他费和暂列金额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内容的项目明细。

2.0.21价格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报价明细。

2.0.22建设规模

又称投资规模,主要是包含工程概况的相关数据,比如:建筑面积、层数、层高、结构类型、使用用途、占地面积等。

2.0.23建设标准

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技术依据和规则。

2.0.24功能要求

又称建筑功能。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建筑的安全要求。

2.0.25发包人要求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包括总承包工程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与其他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2.0.26承包人文件

指由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提交的所有图纸、手册、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

2.0.27承包人建议书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承包人建议书的文件。承包人建议书由承包人随投标函一起提交。

2.0.28基准日期

指招标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前28天,或非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前28天的时间。

2.0.29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结合自身能力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研究深化,根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清单填报的价格,汇总后标明的总价。

2.0.30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总承包其他费和暂列金额。

2.0.31工程结算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

2.0.32竣工结算价(合同价格)

文章来源:《中国设备工程》 网址: http://www.zgsbgc.cn/zonghexinwen/2020/0817/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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