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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启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

来源:中国设备工程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2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为深入贯彻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治理及服务保障能力。近日,四川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四川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治理及服务保障能力。近日,四川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据民政厅负责人介绍,社区按发展阶段和水平共分有场地、有人才、有社会组织、有社会企业、有社区经济五个演进阶次。其中“五个有”第一个有就是有场地。目前,全省仍有不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达标,场地匮乏直接制约活动开展、功能优化、服务提升,且普遍存在行政化、办公化、形式化的倾向。可以说,虽已基本解决了“有没有”,但与“够不够”“优不优”还尚有差距。有鉴于此,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策划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旨在加快补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着力构建布局科学、功能完善、全面覆盖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供给体系。

突出分层分类,推动社区空间功能布局有改观

考虑到不同地区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居民需求的差异性,《方案》明确提出分类分层指导标准,以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基础标准,指导特大中心城市新建社区一般不低于600平方米;其他城市新建社区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城市改建扩建、购置租用社区一般不低于300平方米,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社区教育、文化、休闲、体验、商贸、文创、科创等多种场景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体。

突出综合施策,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有改善

《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社区资源要素顺向整合,优化服务供给,综合采用新建配建、改建扩建、购置租赁、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补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

新建配建方面。严格落实新建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公建配套制度,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改建扩建方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对面积不达标、功能不齐全、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规定纳入城镇老旧小区等城市更新工作予以统筹推进。鼓励各地按规定或经审批通过置换、调剂等方式,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因地制宜补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

购置租赁方面。支持不具备新建、改扩建条件和无法使用现成国有资产的社区,通过向社会购买、租赁等方式予以保障。

合作共建方面。整合驻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资源,推动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资源共用、阵地共建、活动共办、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使用效益,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条件,丰富社区服务供给。

突出服务至上,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供给水平有提升

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增强,对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方案》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亲民改造、场景营造、服务集成,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遵循“风格亲民化、功能综合化、流程便捷化”理念,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优化办事程序和服务时段管理,提升服务效率;把握传统社区空间向居民生活、情感、价值领域渗透融合的场景延伸新趋势,统筹服务场景与文化、生态、空间、消费、共治、智慧场景的营造工作,推进社区生活服务便捷化品质化;优化社区服务供给,推动社区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和自我服务集成,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多方联动,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有实效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涉及民政、组织、财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必须多部门通力配合、协同作战。为切实解决缺少部门统筹、政策优化的难题,此次《方案》采取民政厅、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并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王卫东)

文章来源:《中国设备工程》 网址: http://www.zgsbgc.cn/zonghexinwen/2021/0421/1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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